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身边的事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靖远县妇联为各乡镇的91名农村贫困发放91万元救助资金(

    信息发布者:高明成
    2019-01-05 20:07:59    来源:德泰农场   原创

    靖远县妇联为来自各乡镇的91名农村贫困“两癌”(宫颈癌、乳腺癌)患病妇女发放91万元救助资金

    靖远县妇联举行全国妇联“贫困母亲两癌救助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

         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3日,靖远县妇联举行全国妇联“贫困母亲两癌救助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,为来自各乡镇的91名农村贫困“两癌”(宫颈癌、乳腺癌)患病妇女发放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91万元救助资金。

    发放救助金

    受助妇女核对个人信息,确保救助金发放无误

          在发放现场,县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吴晓红为每一位患病妇女发放了1万元救助金,并鼓励患病妇女姐妹们要积极面对生活,正视疾病,振奋精神,坚定信心,克服困难,迎接更美好的明天。受救助的姐妹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。纷纷表示要重拾生活信心,与家人共同创造健康、快乐、幸福的生活;并宣传党的好政策。

    全国妇联“贫困母亲两癌救助”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

    1

    2

    3

    4

    5

    6

    入户发放

    救助金

    2019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妇女“两癌”免费检查工作即将拉开序幕,希望更多的姐妹们进一步认识农村妇女“两癌”免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,主动积极参加“两癌”检查,做到早检查、早诊断、早治疗,并作好“两癌”检查和救助工作的宣传员,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妇女、关爱健康、奉献爱心的浓厚氛围。


    “贫困母亲两癌救助”项目是什么呢?

    释义:农村贫困母亲“两癌”救助项目是由全国妇联、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,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提供支持的公益项目。该项目是对农村患乳腺癌和宫颈癌的贫困妇女的专项救助,救助对象需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、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,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。

    救助对象条件
    1. 患病妇女本人必须是农村户籍   

    2. 患病妇女病情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、患有宫颈癌IIB及IIB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。

      注:1、农村两癌患病妇女信息摸底工作全年开展,系统录入时间一般为4月、10月,具体时间按通知为准。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报销不同。2、只有录入数据库中的人员,才有可能得到贫困母亲“两癌”救助;每年救助名额是有限,信息没录入到系统里,就不能得到救助。

    申报时提供资料

    1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
    2.户口本复印件(本人和户主)

    3.贫困证明

    4.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复印件(必须写患有宫颈癌IIB期以上或乳腺癌浸润性)若诊断证明上描述不详细,提供病例复印件。

    联系单位:靖远县妇女联合会

    咨询电话:0943-6122182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